成员单位申请

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合作平台

成员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平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合作平台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成员单位

      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包括主席单位、执行副主席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

      主席单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

      执行副主席单位由成员单位自愿轮流担任,任期一般为一年。

      平台成员单位为器审中心以及与之签订合作协议的其他相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检测机构、技术组织、社会团体等。

 

第三章  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平台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一)具有推荐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权利;

     (二)若牵头工作组,具有推荐平台秘书处成员的权利;

     (三)若牵头工作组,具有推荐组长单位及工作组组长的权利;

     (四)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申请加入相关工作组的权利;

     (五)参加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工作组等活动的权利;

     (六)对平台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二、执行副主席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荐平台执行副秘书长的权利;

     (二)承办和主持轮值年度中召开的管理委员会大会权利;

     (三)检查管理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权利;

     三、主席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推荐平台秘书长的权利;

    (二)召集和主持召开管理委员会大会的权利;

    (三)检查管理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权利;

    (四)代表平台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的权利。

     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本平台的决议,保守平台内商业秘密;

    (二)维护本平台合法权益,保护本平台中间和最终研究成果;

    (三)完成本平台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成员单位的加入

      有关单位可通过自主申请或现任平台成员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加入平台。申请方须向平台秘书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模板见附件),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基础、申请理由等。申请方主要工作内容应与高端医疗装备领域相契合,在科研、临床或行业具有显著的影响力。

      申请方须获得管理委员会2/3以上成员单位代表同意,在与器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后,成为正式成员单位。

 

第五章  成员单位的退出及除名

      成员单位自愿退出平台的,应首先向平台秘书处提出正式申请,经器审中心同意并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后其成员资格终止。

       成员单位如出现以下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或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留在平台,由秘书处提出文字说明经管理委员会审议,获得1/2以上成员单位代表同意,可要求其从平台中退出并终止成员单位资格。

      (一)严重违反平台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单位性质改变而不再具备成员单位资格,且未主动提出退会;

      成员单位退会或被除名,由秘书处在平台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平台管理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平台秘书处负责解释。

 

 

请申请单位填写《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合作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下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平台秘书处电子邮箱 hmeicpoffice@cmde.org.cn